建筑用地、農(nóng)業(yè)用地、耕地土壤檢測環(huán)節(jié)取土規(guī)范有那些?
2015-10-27 來自: 寧夏新夢環(huán)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次數(shù):296
1、取土時間
建議在土地平整期取樣即土地上沒有植物且沒有播種,為測量肥力,施肥前也可分階段取樣。
2、取土面積要求
一般小于5畝的地塊,可以直接作為一個取樣單元。面積較大的地塊,需根據(jù)地形或土壤種植差異性情況每5-50畝劃分為1個采樣單元。
3、取土點數(shù)量
一般一個取土單元,隨機等量選取5-10個取土點進行取樣。布點方式可以采用之字形布樣或田子形布樣。
4、取土深度
一般以0-20厘米為宜。對于果樹及根系較深的作物,采樣深度要適當增加,取距地表0-40厘米之間的土壤;也可根據(jù)不同需求取其它深度或分層取土。
5、土樣準備
每份樣品以干重計在300-700克為宜,不少于200克,新鮮土樣按干濕程度增加10%-40%的取樣量,可以多取一些,以備需要時取用。將取土單元所有取土點的土樣充分混勻,鋪成四方形,去除雜質(zhì)等包括石頭子等,劃分對角線分成四份,再把對角的兩份混合成一份,如果所得樣品仍然很多,依此法繼續(xù)處理,保留上述所需份量(約500克),舍棄其余部分。